2011年9月10日 星期六
陈云女儿:腐败分子无异叛徒
2011年9月5日 星期一
唐子:读《内在的敌人》有感
共产党改变了中国
唐子:读《内在的敌人》有感
作者﹕唐子
【2011年09月05日讯】我在《自由先行――利比亚人民起义的启示》一文中最后一段写道:1940年在中国传教40年的天主教神父雷鸣远被中共囚做政治奴隶40天后,逃出太行山时说:“中国共产党不是中国人;中国共产党不是人;中国共产党是活阎王。”最初我真不敢相信雷鸣远这三句话是在1940年说的。明晰地道的中国人的话语。
这三句话是雷震远神父1952年在《内在的敌人》中披露的。遗憾的是,这时候中国共产党以工农联盟为名所创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大陆封闭成一个原始的思想文化、政治经济的巨大部落酋邦(即共工大酋邦),没有能听到。
《内在的敌人》虽然是一个比利时神父所写,但他在中华民国抗战时期中共操控的河北安国县和太行山区跟中共打交道10几年,目睹共产党红军(八路军)匪乱的赤祸洪潮渗进河北安国,打压他曾经主管过几个月的安国县内的爱国力量,暴力破坏中国道教、儒教、佛教和基督教共同维系的道德传统和家族文明,服务于中国共产党乘日本侵略中国所致中国政府的危机,以军事抗日为辅、政治宣传为主,控制和改造中国黄河中下游流域农村地区的农民,伺机夺取中国政权。
《内在的敌人》第十一章“共党的组织”中说:“共党的恐怖政策以连续波浪式的暴行打击中国人民……他们乃像水上的漂浮物一样被选择一遍,有的被选出,有的被丢掉,选出的即被训练……共产党……像是毒瘤细胞,不断地滋生蔓延……确似魔鬼,他们从来一点也不承认真理,也不明白真理。由于经常的训练掩饰秘密,隐藏他们的真实感情,他们变成习于作伪和说谎,以致对任何事都不讲实话,甚至在党员与党员间的谈话也是如此。……共党细胞的组织与活动……像是条虫一段段的身子,只要头脑未被消灭,身子割去一段,二段或很多段,它们会很快的又长出来。……细胞作用乃是共产党极权主义的真实产物。……忠诚的党员必须常常准备将共党毒素传播各地……首先传播共党思想,瓦解积极的及消极的敌人。”这里,共产党的党组织、党文化的力量和作用,说的很清楚。
《内在的敌人》第十五章“不择手段”中说:“共党对老少的训练都是一样……为达到目标,所有手段都可以使用,甚至用法律明定出来。……他们是被武力‘说服’,是在恐惧下依附。在共产党长期的监视下,人们知道稍有反对的行为即被处死,或最少也是不断的困扰,麻烦与不宁。恐惧是一种毒瘤,它把人民都吃掉。外来的参观者,尤其是外国人,还有来共产区采访的新闻记者,都被表面上人民的驯良,共军的纪律所欺骗。每一个人都像是完全自由,每一个人都说自己是完全自由,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如不这样说便将被处以严刑,也许就是死刑。……我认得一个共党领袖,他被人发现极爱他的太太。她也是忠诚的党员。但丈夫是一个新党员,不知道伪装掩盖他的情感。他不留心地透露出来,说他有两份坚强的热情,一份是对党的,一份是对太太的。上司看出他对太大的爱情过度,命令他离婚,他只有照办。”这里说清了中共以暴力制造恐惧,谎言构造陷阱的邪毒。
中国共产党一直持续宣传:“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人民选择了共产党”。《内在的敌人》在第四编却用更简捷的标题“赤祸洪潮吞噬了中国”,将中共在大陆的胜利的因果说得更清楚:没有所谓新中国,只有赤祸洪潮吞噬中国。《内在的敌人》是西方神学和科学思维相结合,揭露中国共产党夺取大陆政权的原因、过程和后果的最早、最好的一本书。没有历史安排的赤祸洪潮由渗进、渗透、高涨的前三步,共产主义运动席卷台湾、香港、澳门之外的全中国决不可能。全书13万多字(不含标点),将中国共产党现象概括为“赤祸洪潮”,很到位;通过其渗进、渗透、高涨、吞噬四阶段,让我们更具体地知道:没有苏联的大本营和训练、没有日本的全面侵略给中国政府制造的统治危机,没有美国马歇尔使团的错误调停,中华民国丢失大陆版图与中共赤祸洪潮吞噬中国,都没有可能。
雷震远神父及(来中国传教40年的)教区上司雷鸣远,生活、话语、思维、情感都中国化了。在跟南京国民政府蒋介石委员长对中共有同样清楚认识的少数外国人中,他们是少有的两个。他们对中共清晰认识,来自天主正教跟共党邪教思想上的正邪对照,还来自对天主教中世纪反异教、异端的残暴行为的反思,以及被中共好言相骗、逮捕为奴的切身经历,清楚地知道共匪的暴行是魔鬼行为,共党的组织是一个捣鬼的组织,以持续的共产党的文化宣传,培训党的细胞。
活在中国大陆很奇怪,时常分不清到底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说在中国吧,现在的人穿旗袍是应景,不知道炎帝黄帝,随便称孔夫子为孔老二;说在西方吧,认可全盘西化的人在父母家打电话基本无人交电话费,很少人知道泰勒斯和苏格拉底,说罗马帝国是专制,却不知道罗马皇帝是元首(第一公民)、元帅(武官),是法治的武官政治。中国共产党统治中国大陆62年,硬生生扭曲人的正常思维,要把人改造为活鬼。雷鸣远神父在抗战中被中共变成活鬼40天,所以逃离后会说:中国共产党是活阎王。中国人这时诉求民主是政治焦虑症,最要做的是让活阎王不存在,不做活鬼做人。@
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
贵州万人游行抗议 砸警车围派出所 (组图)
8月11日,贵州省黔西县城管大队暴力执法引众怒。愤怒的人群将多辆警车掀翻
8月11日17时左右,贵州省黔西县城管大队暴力执法,打伤一名妇女引起众怒,现场聚集的民众达万人之多,愤怒的人群将多辆警车和城管车掀翻点燃。看到穿制服的就打,追着打,据说有一位到场的县长被当众群殴。有些网站及论坛的相关消息已经被屏蔽。
黔西县一位群众说:“前几天在贵州安顺就发生了一起冲突,今天又发生冲突,我们都不敢出门,听到外面很多警车鸣笛的声音,还有消防车的警笛声。我打电话给我的亲戚,他住在距离公安局附近的地方,据说现场聚集的民众多达万人,有几辆警车被掀翻、被烧毁。”
据现场目击者描述,11日傍晚,在黔西县沙窝路口与燕山街交界处马路口,一对夫妻骑电动车去办事 , 几名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要没收人家的车子,双方发生争吵,一名城管首先动手打人,引起围观民众的愤怒和不满,人群越聚越多,由几千人增至上万人。
后来,警察赶到,愤怒失控的人群开始掀翻警车并放火焚烧。只要看见穿制服的就追着打,穿制服的警察不敢靠近。
情绪激昂的人群沿着道路赶去公安局大楼,沿途又将一辆警车掀翻。随后花鸟市场再次发生骚乱,先后有两辆警车分别在百姓医院和花鸟市场被点燃。
据现场目击者称,有一位县长抵达现场,立即被围殴。
围观群众
围观群众
围观群众
下面是新浪网友E***的微博直播:
12日00时6分,政府官员就在“百姓医院”,即蓝色房子的顶楼拍照。
12日00时33分,刚刚县交警队被烧,六辆车被烧毁。
12日00时52分,据我目睹和所知,被砸的全是警车和城管的车。
12日1时36分,公安局被砸,目前还在进行中,打闹声,骂声,火烧建筑声,起哄声交错……现在还在闹呢!警车被烧了不少!群众把公安局围了个水泄不通!
12日1时46分, 刚才公安局门口近千人去打砸,与武警对抗。
12日2时11分,我已到达公安局门口,全是防暴武警,百姓不肯离开。
被掀的警车
燃烧的警车
燃烧的警车
被掀的警车
被掀的警车
燃烧的警车
燃烧的警车
被掀的警车
被掀的警车
据了解,黔西县群众对当地城管大队积怨已深,很多当地群众对城管大队深恶痛绝,这次的城管打人事件仅仅是个导火索而已。
网友:还记得去年在黔西的时候,经常半夜还在街上游荡,那时候的城管是最牛的,查那些违规进城的货车,把车叫停了把司机拉下来先拖到阴影里爆打一顿,全是大皮鞋,无数次我站在马路对面听,都把我搞得心惊胆战的,辟里啪啦全是爆头声音……最后就看见司机有气无力、晃晃悠悠地上车拿钱出来数给他们,然后赶路……
据大陆官方网站的报导,8月11日晚,黔西县城管大队与一车主发生冲突,致群众围观。有5辆警车和1辆城管执法车被掀翻,并有人员受伤。
大陆多个互联网论坛以及微博都有该事件的相关消息,有网友针对官方报导议论,又是新华社通稿……老百姓有权利知道都发生了些什么!我们不想再养活你们了!
百度贴吧(黔西吧)与新浪微博(黔西)已经被屏蔽。
黔西民众的声音:
老百姓平时受尽了中共的欺压, 火山终于爆发。
黔西人民起义了,具体详情看黔西贴吧,我们支持黔西人民!
黔西人民反水咯!大快人心!警车都推翻几俩,执法人员现在居然成过街老鼠!
狗官们,黔西人民愤怒了,这就是你们的下场,看你们以后再胡作非为!
见过这么给力的黔西人吗?成千上万的聚众砸警车,打穿制服的,太牛了!
“伟大的黔西人民是不容侵犯的!
2011年8月8日 星期一
共产主义实行家梁国雄(长毛):中共把社会主义理念倒行逆施!
2011年7月20日 星期三
刚毅:重读《世界人权宣言》的一点感想
随着岁月的流逝,人类历史将进一步证明《世界人权宣言》的无比辉煌的价值和作用。
刚毅:重读《世界人权宣言》的一点感想 作者﹕刚毅
【2011年07月20日讯】直到今天,在中国国内的许多网站里,我始终搜索不到《世界人权宣言》这一广泛传遍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国际著名文献。《宣言》文献只问世了六十余年,我已了解到,这一《宣言》已经与在全世界所有地区广泛流传几千年的旨在拯救人类灵魂的经典文献《圣经》一样深入人心,一样大放异彩,一样卓越贡献,一样永垂青史。
我还了解到,《宣言》已经成为许多民主宪政国家里规定广大中小学生必读的文献资料,在培育价值观人生观的成长过程中需要最良好的启蒙教育,没有什么比这一薄薄的《宣言》文献更重要的了。
同样,全球许多地区大力普及人类公认的优秀的普世价值理念,为了人类社会向更健康更美好的方向发展,也没有什么比这一薄薄的《宣言》文献更理想的了。
维护人权,保障人权,实践人权,弘扬人权,实现人格的真正平等和尊严,实现人际的真正博爱,实现真正尊重人权、焕发善良人性的大同世界,这已经成为人类世界公认的最大的道德准则,最基本的做人原则,也是区别民主法治与专制独裁的最鲜明的分水岭。应该说《宣言》对促进人类社会进步的价值和作用,无论怎么评估都不过分。
随着岁月的流逝,人类历史将进一步证明《宣言》的无比辉煌的价值和作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几十年里,我们看到全球范围内兴起的一波又一波民主自由的浪潮、一个又一个独裁专制政权的垮台、一个又一个民主宪政国家的建立,这就是最生动的明证。
好在1974年我曾经有机会看到了这一偷偷在民间流传的文献,当时正处于十年“文革”最黑暗岁月中,谁想公开宣扬《宣言》中的任何内容和观点,这些人都可能被扣以“反革命分子”“反动分子”的帽子而遭殃被残酷迫害。
我注意到《宣言》在北京市府于1966年出版的内部发行书籍中出现,可能当时北京以彭真为首的市府在毛泽东的咄咄逼迫下,意识到危险来临,大难临头,为了保护自己及其一批官僚,彭真曾经提出过“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北京市府又悄悄出版了包括《宣言》在内的这本书在内部发行,书名被冠名为“资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政论选编”。
不管北京市府的官僚们出于什么动机,《世界人权宣言》是书中的第一篇文章,还有其他一些国际著名人物言论,也终于让一小部份中国人有幸开了眼界。北京市府的官僚们虽然企图在思想政治领域内作最后的反抗挣扎,但还是难逃集封建法西斯邪恶之大成的以毛泽东为首的专制独裁小集团的疯狂迫害。大量事实已经揭露了毛发动“文革”的罪恶目的,就是为了建立家天下的毛氏王朝,同时为了企图掩盖和逃脱自己犯下无数滔天罪行将来被清算的厄运。1966年5月彭真被“打倒”,北京市府被“垮台”,史无前例的祸国殃民的十年“文革”浩劫从此开始,中国社会又全面倒退了几十年,特别出现普遍的道德堕落、沉沦、败坏现象,既非常可怕可恶,又让人极其痛心。
1979年,获得平反而复出的彭真在有一定醒悟的基础上,首先在中国人大会议上提出“要建立和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体系”,这也算是一个大进步,尽管与国际上公认的真正的民主法治制度的实质相去甚远。
现代民主宪政国家,为了防止权力的专制和滥权因而伤害到公民的利益,一般都采取了“三权分立、舆论监督”的治国理念,将立法、行政、司法这三权分别高度独立并且有一整套互相制衡互相制约的规章制度,谁也不能为所欲为,宪法与法律的权威至高无上,一切都按法律法规办事,做任何事情都必须通过一系列公开合理的民主程序和审查程序。
美国移民局对新移民的考核中有这样一道题:对于“法治”的理解有四个选择:1是人人必须守法;2是领导者必须守法;3是政府必须守法;4是每个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粗看一下觉得4个答案都对,实际上只有3才是正确答案,这是法治社会的大前提和根本基础,因为只有“把权力关进了笼子”,才是法律治理的本质,才能造成历届政府的官员们小心翼翼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才是真正地为人民服务,广大民众的人权才能真正得到保障,上行下效,公民们才会真正遵纪守法。在民主宪政社会里,由于真正开放报禁、开放党禁、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权力只有受到广大公民的经常性的公开舆论监督和批评指责,使得官员们只能规规矩矩地办事,稍有不慎,马上就会下台。
现代政治理念指出:一切权力如果没有透明的民主选拔(选举与被选举)、真正的法治制约和公开的舆论监督,那么就像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阿克顿一针见血地指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现代民主宪政国家里,由于普世价值深入人心,由于对权力的严格限制和广泛有效的监督,腐败现象就会很少出现,更不会出现象中国那样的大规模的自上而下前仆后继的深度腐败。中国官僚资本的腐败已经激起了中国人民越来越强烈的愤怒,这种存在了几十年的中国特色的深度腐败,实质上就是制度的温床一手孳生的。
当前风靡大陆的中国年轻作家韩寒,被北京大学的教授认为:“全国所有的教授对中国年轻人的影响都不如一个韩寒”。韩寒在《亚细亚的孤儿》一文中有一段令人拍案称绝叫好的话:“几十年前,我们总是在纠结,权力到底要落在什么阶级的人手里,事实上,权力掌握在什么阶级的人的手里都不重要,任何获得权力的人自然就变成了一个新的阶级,从来就没有谁可以论证他们天然和必然的会去维护自己出身的那个阶级的利益。无论你是什么阶级,无论你是哪个思想家,哪个政治家,哪个军事家,研究出如何获得权力的都不伟大,研究出如何限制权力的才是伟人。”
而民主宪政的普世价值的核心与中心内容就是彻底贯彻人权!“天赋人权”这一激动人心的口号已诞生了两百多年,现在更应该发扬光大它的精华。我们要树立的现代人权观,即充分尊重每个人的生命权、生存权、劳动权、学习权、教育权、休息权、平等权、财产权、知识(智慧)产权、信仰权、知情权、隐私权、发言权、选举权、参与权、出版权、发展权、参政权、申诉权、集社权、示威权、罢工权、监督权、赔偿权等等的一系列必须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
而现代公民也必须具备以下这些常识和行为,即具备民主意识、法治意识、人权意识、独立意识等基本权利,同时也要具备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奉献意识等基本义务。权利与义务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对等的,不可缺少的。只有实现这样的理想目标,民主才能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民当家作主”,而决不是某些特权人物的所谓“代表为民作主”,才能让每个人活得有尊严有动力有爱心有价值,社会才能充满了生机勃勃的发展创造活力。
民主宪政制度虽然还有许多缺陷,许多毛病,还不是人类最好的社会制度,但是没有最好、相比较之下只有更好的社会制度。显然就目前而言,在优秀普世价值理念指导下的民主宪政制度是人类先进的社会制度,这个社会制度与人类其他的社会制度认知比较一下,最大的进步就是重视人权、彰显人权,人权高于主权!相对比,被马列斯毛共产邪教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残酷迫害而死的无辜人数,不到一百年,竟然高达一亿两千万人,其中中国人最多,三、四十年时间里就高达八千万人生灵涂炭。一贯践踏人权、疯狂迫害人权、草菅人命,一手欺骗,一手镇压,是共产邪教的最大罪恶本质。
最近四川成都的大学生在校内散发传单,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独裁统治者“以革命的名义杀人害人,以建设的名义破坏掠夺,以改革的名义贪腐分赃,以和谐的名义封口镇压。”2010年中国的维稳(即镇压)经费达6200多亿元,竟然超过了当年的军费开支。中国广大民众的反暴政反迫害反压榨反剥削的所谓“群体事件”也年年剧增,已经从2006年的9万/年起增加到2010年的17万/年起,每年参加人数几百万至上千万。中国民众的抗争斗争,本质上就是争取人权捍卫人权的斗争,尽管遭到统治当局的严厉镇压和残酷迫害,并且垄断控制信息舆论,千方百计地封锁消息、掩盖真相、歪曲事实、污蔑颠倒,让绝大部份中国人还不知道这些“群体事件”的发生及真相,但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国的将来必定会走向真正的民主与法治道路,广大中国民众一定会真正享受到人权的独立自由。
全世界所有专制独裁国家的统治者都反对“人权高于主权”这一普世价值观念,而用极端狭隘偏激的所谓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来对抗人权,并且大规模侵犯人权、镇压人权、草菅人命,这种实例就是在当今世界上也是不胜枚举的,例如希特勒、金日成父子、米洛舍维奇、阿明、卡扎菲等等。有学者尖锐指出:“爱国主义是流氓独裁者的最后庇护所。”,民族主义、爱国主义也是独裁者的最后救命稻草。国内广大善良的民众啊,我们一定要警惕,千万不要成为独裁流氓统治者利用它来挑拨离间垂死挣扎的殉葬品!
只有首先充分实现保障人权的基础上,才能逐步实现向现代化方向的发展。我们所向往的现代化国家的标志是什么呢?就是实现人权独立化、政治民主化、思想多元化、权利平民化、经济自由化(市场化)、生活福利化、社会法治化、军警国家化(不属党派私有)等等,其中核心是实现民主与法治,实现公民们的四大自由,即言论出版自由、思想信仰自由、免于匮乏自由、免于恐惧自由,这是建设现代民主文明国家首先必须要解决人权问题的根本基础和首要条件。
1974年我当时一口气看完包括《宣言》文献在内的这本内部发行书籍,真是喜出望外、如获至宝,犹如沙漠中在极度干枯时遇到了甘泉一样解渴,因此在归还他人书籍之前,我马上抄写了《宣言》的全部内容和其他部份内容。如今已经过去了37年,最近偶尔翻出以前抄写的《宣言》,马上再次抄写下来,作为极其重要的宝贵资料保存在电脑中,并且要努力向中国人民广泛传播《世界人权宣言》。
2011年6月23日-24日
附:
世界人权宣言
1948年12月10日经联合国大会通过宣言
兹鉴于人类一家,对于人人固有尊严及其平等不移权利之承认确系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之基础。
复鉴于人权之忽视及侮蔑恒酿成野蛮暴行,至使人心震愤,而自由言论、自由信仰、得免忧惧,得免贫困之世界业经宣示为一般人民之最高企望;
复鉴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以抗专横与压迫,人权必须受法律规定之保障;
复鉴于国际友好关系之促进,实属切要;
复鉴于联合国人民已在宪章中重申对于基本人权,人权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之信念,并决心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
复鉴于各会员国业经誓愿与联合国同心协力促进人权及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与遵行;
复鉴于此种权利之共同认识对于是项誓愿之彻底实现至关重大;
大会授于此颁布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民所有国家共同努力之标的,务望个人及社会团体永以本宣言铭诸座右,力求借训导与教育激励人权与自由之尊重,并借国家与国际之渐进措施获得其普遍有效之承认与遵行;会员国本身人民及所辖领土人民均各永享咸尊。
第一条
人皆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赋有理性良知,,诚应和睦相处,情同手足。第二条
人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载之一切权利与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见或他种主张、国籍或门第、财产、出生或他种身份。且不得因一人所隶国家和地区之政治、行政或国际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地区系独立、托管、非自治或受有其他主权上之限制。
第三条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全。第四条
任何人不容使为奴役;奴隶制度及奴隶贩卖,不论出于何种方式,悉应予禁止。第五条
任何人不容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不人道或侮慢之待遇或处罚。第六条
人人于任何所在有被承认为法律上主体之权利。第七条
人人在法律上悉属平等,且应一体享受法律之平等保护,人人有权享受各种权利之平等保护,以防止违反本宣言之任何歧视及煽动此种歧视之任何行为。第八条
人人于其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之基本权利被侵害时,有权享受国家管辖法庭之有效救济。第九条
任何人不容加以无理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条
人人于其权利与义务受判定时及被刑事控告时,有权享受独立无私法庭之绝对平等不偏且公开之听审。第十一条
一、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依法公开审判证实有罪前,应视为无罪,审判时比并须予以答辩上所需之一切保障。二、任何人在刑事上之行为或不行为,于其发生时依国家或国际法律均不构成罪行者,应不为罪。刑罚不得重于犯罪时法律之规定。
第十二条
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所或通讯不容无理侵犯、其荣誉及信用亦不容侵害。人人为防止此种侵犯或侵害时有权受法律保护。第十三条
一、人人在一国境内有自由迁徙及择居之权。
二、人人有权离去任何国家,连其本国在内,并有权归返其本国。第十四条
一、人人为避迫害有权在他国寻求并享受庇身之所。
二、控诉之确源于非政治性之犯罪或源于违反联合国宗旨与原则之行为者,不得享受此种权利。第十五条
一、人人有权享有国藉。
二、任何人之国籍不容无理剥夺,其更改国籍之权利,不容否认。第十六条
一、成年男女,不受种族,国籍或宗教之任何限制,有权婚嫁及成立家庭。男女在婚姻方面,在结合期间及在解除婚约时,具有平等权利。
二、婚约之缔订仅能以男女双方之自由完全承诺为之。
三、家庭为社会之当然基本团体单位,并应受社会及国家之保护第十七条
一、人人有权单独占有或与他人合有财产。
二、任何人之财产不容无理剥夺。第十八条
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之权。此项权利包括其改变宗教或信仰之自由,及其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私自以教义、躬行、礼拜及戒律表示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第十九条
人人有主张及发表自由之权;此项权利包括保持主张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经由任何方法不分国界以寻求、接受并传播消息意见之自由。第二十条
一、人人有和平集会结社自由之权。
二、任何人不容强使隶属于某一团体。第二十一条
一、人人有权直接或以自由选举之代表参加其本国政府。
二、人人有以平等机会参加其本国公务之权。
三、人民意志应为政府权力之基础;人民意志应以定期且真实之选举表现之,其选举权必须普及而平等,并当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之自由投票程序为之第二十二条
人既为社会之一员,自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个人尊严及人格自由发展所必需之经济、社会及文化各种权利之实现;此种实现之促成端赖国家措施与国际合作并当依各国之机构与资源量力为之。第二十三条
一、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平优裕之工作条件及失业之保障。
二、人人不容任何区别,有同工同酬之权利。
三、人人工作时,有权享受公平优裕之报酬,务使其本人及其家属之生活足以维持人类尊严,必要时且应有他种社会保护办法。以资补益。
四、人人为维护其权益,有组织及参加工会之权。第二十四条
人人有休息及闲暇之权,包括工作时间受合理限制及定期有给休假之权。第二十五条
一、人人有权享受其本人及其家属康乐所需之生活程度,举凡衣、食、住、医药及必要之社会服务均包括在内;且于失业、患病、残废、寡居、衰老、或因不可抗力之事故致有他种丧失生活能力之情形时,有权享受保障。
二、母亲及儿童应受特别照顾及协助。所有儿童,无论婚生与非婚生,均应享受同等社会保护。第二十六条
一、人人皆有受教育之权。教育应属免费,至少初级及基本教育应然。初级教育应属强迫性质。技术与职业教育应广为设立。高等教育应予人人平等机会。以成绩为准。
二、教育之目标在于充分发展人格,加强对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教育应谋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团体间之谅解、容恕及友好关系,并应促进联合国维系和平之各种工作。
三、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之教育,有优先抉择之权。第二十七条
一、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之文化生活,欣赏艺术,并共同襄享科学进步及其利益。
二、人人对其本人之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所获得之精神与物质利益,有享受保护之权。第二十八条
人人有权享受本宣言所载权利与自由可得全部实现之社会及国际秩序。第二十九条
一、人人对于社会负有义务。个人人格之自由充分发展厥为社会是赖。
二、人人与行使其权利及自由时仅应受法律所规定之限制,且此种限制之唯一目的应在确认及尊重他人之权利与自由并谋符合民主社会中道德、公共秩序及一般福利所需之公允条件。
三、此等权利与自由之行使,无论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违反联合国之宗旨及原则。第三十条
本宣言所载,不得解释为任何国家、团体或个人有权以任何活动或任何行为破坏本宣言内之任何权利与自由。2011年6月24日-25日翻抄
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
五毛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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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必要时可以制造更加耸人听闻的假 新闻,吸引网民视线,然后很快澄清该消息纯
属谣言。
7、某些论坛人气不错,网友信用度比较高,这时首先要做的是制造一种混乱,通过
似是而非的文章进行干涉,跟贴作非理性的故意曲解、制造误会和争辩,转移网民注意力
。
9、不断学习,提高文字水平,学会使用不同的文笔风格写作,善于模仿他人文笔,
这是网丄络 评论员的基本功。
10、学会与网友交流的技巧,与网友私下打成一片,获取网友的信任,尤其是那些文
章有影响力的网友。如果有可能,争取一些重要论坛的版主位置。
11、培养高超的判断力,能够在诸多贴子中迅速找到真正有影响力的帖子和写手,作
为重点工作对象。
12、注意培养 政策法规意识,不可误解当前的工作精神。注意吃透上级 指示的
近期发贴类型实例,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13、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一定要制造真假难辨的形象,成为一个不容易被鉴别身
份的人。不仅要熟悉我们的观点,更要熟悉对方的思路,知己知彼。
14、网络 评论员 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光荣任务,不被困难和误解阻挡,不在乎表面上
的面子,做到任何情况下不会真正被对方激怒,永远保持理性、冷静的心理。
15、网络 评论员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在各种富有迷惑力的思潮面前保持清醒的
头脑,珍惜自己的政 治 前途。
16、网络 评论员 实行小组监督和纠察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其工作成绩由上级有关
部门评定。
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
湖南作家师涛被捕事件追踪
2011年7月16日 星期六
师涛
师涛(1968年7月25日-),祖籍陕西清涧,为中国新闻记者、诗人、作家,因为通过雅虎发了一封政府文件给海外网站,2005年,被政府控以窃露国家机密,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现正服刑中。
师涛出生于宁夏盐池,1986年,考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后转入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期间曾任夏雨诗社的社长。1991年7月毕业,分配到西安庆安宇航设备公司子校,担任政治课教师。1992年,与王媛结婚。1994年,在陕西《消费者导报》工作。1995年,在《华商报》做记者、编辑。1999年,在《各界导报》、《劳动早报》工作。2000年,在《西安商报》工作。后到湖南《当代商报》任总编助理、编辑部主任。曾先后就职于陕西《华商报》、《西安商报》、《老新闻》、《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担任记者、编辑。他也是诗人,出版了多本诗集,近年来也为海外媒体如《民主论坛》电子刊物撰稿,是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的成员。在湖南长沙《当代商报》任编辑部主任期间,曾报道当地官员贪污腐败的消息。
师涛在太原被中国国家安全局拘捕。后法院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2005年10月18日,国际组织"保护记者委员会"将2005年度的“国际新闻自由奖”颁给在狱中的师涛。
2006年3月,获2006年度“瓦西尔·斯图斯自由写作奖”(vasyl stus award),同年11月28日获世界报业协会颁发2007年世界报业协会自由金笔奖。
被捕经过
拘捕日期
2004年11月24日
拘捕机构
湖南省国家安全厅
拘捕原因
在网络上转贴的文章被作为国家机密
审判日期
2005年6月2日
审判机构
湖南省高级法院
罪名
涉嫌非法向外国人提供国家机密
刑期
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关押地点
湖南省第一监狱
出狱时间
2014年11月23日
2004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11号文件《关于当前稳定工作的通知》,当时是由师涛所在的湖南《当代商报》的领导口头传达到所有中层编辑。文件提醒说,海外民运人士有可能在六四15周年纪念日期间回中国大陆,会对社会稳定带来影响。这份通知要求各媒体单位不得报道有关六四事件、法轮功和普通群众群体上访等内容。师涛通过他的个人雅虎电子邮件,把文件内容摘要写给海外的网站《民主通讯》发表。中国国家安全局向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要求提供了该用户的个人信息,因此国安局得以确认发送电子邮件者的地址及身份,最后作为法庭证据指控师涛。
2004年11月24日,山西省国家安全局联同湖南省国家安全局的人员,在山西省太原市带走师涛,并把他押送到湖南省长沙市。没有出示任何文件,没收了他的电脑和文件。他的辩护律师郭国汀表示,这是违反有关法律的。但是郭国汀的律师执照被上海司法局吊销执业牌照一年,因而改由莫少平律师代为辩护。 2005年3月1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师涛一案,控方出示了一份国家保密局的鉴定,说那份文件属于国家机密。被判为“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后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2005年6月,湖南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现况及评价
2005年,师涛被判刑之后,首先被关押在长沙市的监狱管理局收押中心。在那里接受入狱训练,两个月期间体重下降了十公斤。师涛原来有一些慢性病,由于天气酷热,在酷热天气下被强迫训练,导致身体状况急剧恶化。他在收押中心身体状况非常不好。9月5日,师涛被转移到湖南沅江的赤山监狱,一个位于洞庭湖中小岛的监狱,专门关押被判十年以上徒刑的犯人。师涛在赤山监狱的情况有所好转。
师涛已向香港个人资料隐私专员公署投诉雅虎香港非法泄露其个人资料,并打算在香港和美国分别起诉雅虎香港和雅虎美国总公司,要求对方赔偿师涛10年的经济损失,及他所经受的精神伤害,包括其母亲由宁夏搬到长沙以便探监的费用等。
对于师涛被捕事件,海内外许多人认为拘捕、审讯过程中存在司法不公,而且量刑明显过重。中国的刑法中虽然有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但是没有对“国家机密”作出界定。所以一些分析人士说,中国政府就可以随意用这个罪名打压政治异见人士。也有人认为,师涛被判重刑,并不是单纯因为此次"泄密"事件,而是因为师涛过去发表了不少同情六四事件的文章。
美国总统奥巴马于2009年5月1日纪念世界新闻自由日发表文告提名师涛与胡佳等新闻工作者还被关在中国的监狱中。
作品
- 师涛作品目录 及详细内容。
- 1991年,组诗《落日》、《旭日》、《危险的吸引》、《点灯》、《打钟》、《笔记》、《少年》等;
- 1992年,组诗《与妻书》;
- 1993年,组诗《九三年的出路》、《夏之书》、《上海》、《金色的蜥蝎》等;
- 1994年,组诗《光景》、《费城》、《天堂的边疆》、《悬空的阳台》、《丢失的树》等;
- 1995年,组诗《艺术家节奏的串联》;
- 1996年,组诗《子的回忆》、《梦想者》、《飞行》;
- 1997年,组诗《表达》;
- 2002年
- 6月,自印诗集《私生活》;
- 11月,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诗集《天堂的边疆》。
注释
- 美国 导致中国记者判监10年 雅虎向师涛母亲道歉. 星洲日报. 2007-11-08 [2007-11-09] (中文).
- 何宗龙. 师涛案雅虎疑供述不实 美众院召杨致远说明. 台湾之音. 2007/10/23 [2007-11-9] (正体中文).
- Jailed Chinese Journalist Wins WAN Golden Pen of Freedom
- 雅虎被指助中国政府搜索师涛罪证,VOA,2005年9月6日
- 湖南作家师涛被捕事件追踪,VOA,2004年12月7日
- 莫少平律师为记者师涛二审辩护,2005年5月24日
- 山西记者师涛被判重刑家人将上诉,VOA,2005年5月4日
- 湖南著名记者师涛被判重刑,RFA,2005年6月8日
- 亚洲自由电台广播整理稿.
- Statement by the President in honor of World Press Freedom Day. 白宫. 2009-05-01. ""In every corner of the globe, there are journalists in jail or being actively harassed: from Azerbaijan to Zimbabwe, Burma to Uzbekistan, Cuba to Eritrea. Emblematic examples of this distressing reality are figures like J.S. Tissainayagam in Sri Lanka, or Shi Tao(师涛)and Hu Jia(胡佳)in China. ""
外部连接
- 大陆
- 海外
文集
美国之音中文网
- 2004年12月4日,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员师涛被捕
- 12月7日,湖南作家师涛被捕事件追踪
- 12月9日,保护记者委员会促中国释放师涛
- 12月16日,湖南当局逮捕诗人记者师涛
- 2005年2月5日,记者无国界吁欧盟关注师涛遭遇
- 5月1日,师涛被判有期徒刑10年
- 5月4日,山西记者师涛被判重刑家人将上诉
- 5月20日,中国人权抨击记者师涛被判刑
- 5月24日,莫少平律师为记者师涛二审辩护
- 6月1日,师涛在美国获中国青年人权奖
- 6月20日,国际笔会吁中国释放被关作家记者
- 7月1日,湖南最高法院维持对师涛原判
- 7月12日,法院维持对师涛原判遭律师质疑
- 8月24日,中国记者被判10年刑家人吁再审
- 9月6日,雅虎被指助中国政府搜索师涛罪证
- 9月7日,雅虎被谴责协助北京监禁记者
- 9月7日,记者无国界指责雅虎行为不当
- 9月8日,雅虎为师涛被捕受指责进行辩护
- 9月10日,杨致远解释师涛事件 舆论批雅虎
德国之声
- 9月7日,师涛获罪,雅虎有责
- 9月12日,警察是这样通过雅虎找到师涛的
- 9月15日,莫律师谈中国的“国家秘密”定义
- 12月2日,采访报导:自由新闻金笔奖授予师涛
BBC中文网
- 3月17日,中国记者师涛被判泄露国家机密
- 4月30日,山西记者师涛因“泄密罪”被判刑
- 5月3日,无国界记者年报 聚焦中国记者状况
- 5月20日,中国记者师涛上诉反驳泄密罪
- 10月18日,师涛获得国际保护记者组织颁奖
- 11月3日,雅虎高层就师涛案向美众议院道歉
亚洲时报
- 10月17日,师涛的申诉
- 10月17日,湖南省高院有关师涛案的终审裁定
自由亚洲电台(录音采访)
- 5月20日,师涛对被判10年刑期准备上诉
- 6月8日,湖南著名记者师涛被判重刑
- 7月5日,忆青春,谈师涛-被判十年重刑诗人师涛的文学界友人忆往
- 8月24日,母亲代师涛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
- 9月7日,雅虎香港公司提供技术帮助导致师涛被定罪
- 9月26日,师涛狱中近况急剧恶化
- 10月18日,香港民主党就师涛被捕一事到雅虎公司抗议
- 10月19日,刘晓波批雅虎公开信引起关注
- 11月3日,师涛母亲就师涛案件向联合国人权机构提出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