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 星期二

第三次民主的浪潮(台湾民主化进程)

随着台湾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西方思想文化的引入,人民民主意识的不断萌发,台湾人民越来越对蒋氏国民政府的独裁统治不满,要求政治民主化,1979年12月10日,二万多名民众聚集在高雄市参加庆祝联合国发表【世界人权宣言】三十一周年纪念会。这场原为表达言论的演讲集会,到最后演变成警民对峙,暴发了自中坜事件以来党外民主斗士和蒋家政权间最大的冲突,主要组织者也被当作叛乱犯遭到军法审判。这就是成为台湾民主化转折点的“美丽岛事件”(又称“高雄事件”),是当年台湾党外势力直接领导的、与国民党当局展开的一场有组织、有准备的政治较量。

“美丽岛”其实是一本杂志的名称。不难发现,台湾早期的台湾的反政府运动,常采发行杂志的模式。这是因为当时新闻媒体长期由国民党政府垄断,在野势力只有自行创办杂志来进行小众传播。五十年代,以《自由中国》半月刊最受瞩目。到了七十年代下半叶,先有《台湾政论》月刊昙花一现,其后《八十年代》月刊和《美丽岛》杂志各领风骚。1979年11月30日,《美丽岛》杂志社以纪念“世界人权日”为由,向国民党当局申请于12月10日在高雄举办集会游行,遭到拒绝。但杂志社还是决定照常举行游行,后来与国民党派出的大批军警发生了冲突,国民党政出动镇暴部队、镇暴车和催泪瓦斯全面围剿,造成双方近200人受伤。事后第3天,国民党当局开始大规模搜捕事件参与者,黄信介、施明德、张俊宏等共152人以“涉嫌叛乱罪”被拘捕,聚集在《美丽岛》杂志周围的党外运动核心人物几乎被一网打尽。1980年三四月间,经审判,施明德被判处无期徒刑,黄信介有期徒刑14年,姚嘉文和吕秀莲等6人有期徒刑12年。另有30多人被判处4—6年的徒刑。此后,一群具有正义感的民主人士组成了律师团,为被捕人士辩护。

我之所以认为“美丽岛事件”是台民主进程中的转折事件,就是因为,这次事件聚集了许多后来成为台湾政治舞台主角的人,可以说改变了台湾的政治——许信良、施明德和姚嘉文后来成为民进党主席,吕秀莲成为现台湾“副总统”,而今台“总统”陈水扁、“行政院长”谢长廷都是当时为美丽岛辩护的律师。这些人物也成为后来民进党的核心。而这个“民主斗士”、“政治受迫害者”身份也成为他们其后参政的重要资本。

一九八六年台湾第一个本土性的反对党——民主进步党(以下简称民进党)历经千辛万苦的组党运动,终于在1986年9月28日在台北宣布成立(9月28日是孔子诞辰,台湾的教师节)。台湾新闻媒介用“抢摊”一词来形容民进党的成立,因为其抢在蒋经国解除党禁前成立。自70年代以来(再早是60年代),台湾的国民党外组党活动一刻没有停止过,民进党的成立同样是党外组党势力多年来与国民党抗争的结果,是岛内外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成立,标志着国民党在台独裁专制时代的结束。

当然,当时的蒋经国有权力取缔民进党,但是他没有这么做。蒋经国作为蒋氏王朝的捍卫者,看到随着台湾社会经济全面进步,人民要求政治民主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专制与潮流相悖。早在民进党成立前的1986年9月初,蒋经国对美国记者说,国民党正在研究开放党禁问题,很快会达成结论,但“任何新党都必须遵守宪法,支持反共的基本国策,并与台独运动划清界限”。他把“遵宪、反共、反台独”作为建党“三原则”提出。在此后10月5日,蒋经国在国民党中常会上讲话时说:“时代在变,环境在变,潮流也在变。因应这些变迁,执政党必须以新的观念、新的做法,在民主宪政的基础上,推动革新措施。惟有如此,才能与时代潮流相接合,才能和民众永远在一起”。我是非常喜欢蒋经国先生的,是他高度的责任感与治理才能,将台湾推向了繁荣,而他的作为专制者的开明,将台湾引向了民主社会。当然现在有人指责是蒋经国政府纵容了具有台独性质的民进党,造成了今天的局面,我认为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说法。因为当时的民进党的核心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台湾本土人士,又是之前“美丽岛事件”的“受害者”,他们在本土群众中声望较高,而本土群众也一直希望成立一个能代表他们声音的政党,因此,在当时,取缔民进党是不明智,有可能会再次引发本土民众的强烈不满,加剧社会矛盾;当时开放党禁,实行民主化改革已经是大势所趋,可以说并非某一人的责任。

此后,长期在台湾执政的中国国民党(以下简称国民党),于1987年7月15日宣布解除自1950年5月20日开始的长达38年的戒严令,其后又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台湾地区开始进行一场继“经济奇迹”之后的政治民主化。从整个亚洲的角度来看,它的渐进式改革与改革过程中的稳定,可说是亚洲民主改革国家或地区中的少数特例。

国父孙中山曾把“建立民国”的程序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虽然蒋介石曾在1946年召开“国民大会”,制定了《中华民国宪法》,并在迁台后颁布了一系列法令,但是,这部宪法的制定并没有得到当时主要民主党派的参与和制定,其虽有欧美宪法的一些自由平等的条款,并糅合了一些政协宪草决议的词句,但是这部宪法中关于人民民主权利的条文根本没有实现。在国民党迁台后,1950年5月20日,发布戒严令,封闭劝导,限制出入境,实行军事管制,停止“宪法”中一切保障国民自由的条款的施行,并颁布《动员戡战时期历史条款》作为统治权力的法律依据。所以说,当时的“宪法”是不符合台湾的民主化进程的,所以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看,“修宪”未必不可,因为民众也要求“宪法”回归正常。

我这里所说的修宪,是指1991—1994年的修宪,并非今天被赋予了台独含义的陈水扁修宪。从法律角度来看,原来的台湾宪法服务于国民党的一党专制,不适宜民主制度,而且其有许多漏洞并且。并且,宪法所体现的都是国民党的一党意志。所以,从健全法律的角度来看,当时的修宪行为,并没有太多过错。说起修宪,就要从1990年国民党政争说起。1990年第七届总统改选,由于国民党内部对李登辉采用之副总统人选及决策方式有所歧见,国民党领导阶层爆发严重之权力斗争,形成主流派与非主流派之争。当时的台湾社会正处于“后蒋经国时期”的混乱阶段,强人威权体制的松动提供了政争的温床,国家领导的权力重分配由“政权接班”的抢夺而浮上台面。当时台湾社会依然笼罩在“动员战乱临时体制”之下,国家总统的产生,必须由资深代表所把持的“万年国民大会”所选出。而这些资深代表都是一些高龄的国民党老党员,这些党员基本为外省人,有些年龄还高达90多岁。自“二二八”以来,台湾的本省人与外省人矛盾一直存在,本省群众认为台湾领导人应该由台湾人民自己决定,而非他人。三月初,台湾学运与社运团体积极会商台湾局势,并在3月10日联合签署一份〈还政于民、重建宪政〉的声明,声明内容指出政治危机的根源在于宪政体制,而非国民党的内斗,最大的问题是临时条款与国民大会的存在。成大经纬社参与了声明联署,并开始在校园间进行理念启蒙工作。3月14日,台大学运团体率先到国民党中央党部前静坐抗议,并向社会提出行动诉求:要求国民党提出废除临时条款、终止动员戡乱体制、解散国民大会的民主改革时间表,引起社会瞩目。19日,校际会议以台湾固有品种,象征着台湾自主性的“野百合”为此次学运的象征。这就是著名的“野百合学运”。

李登辉接受了学生的要求,于1990年6月召开了国是会议,确定了修宪原则。1991年4月一届国大二次会议,采取“不改宪法,只增条文”的方式,通过“宪法增修条文”10条,结束“战乱”,“全面改造中央民意代表”,将“中央民代”的产生地限定在台澎金马地区,并规定举行第二届“国代”和“立委”选举。进行了第一阶段修宪,李登辉宣布中止“动员战乱时期”;1993年3月年3月20日至5月30日召开“二届国大一次临时会议”,将“宪法增修条文”增加到18条,“总统”有“国民大会代表”间接选举改为“有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全体人民选举”,但选举方法是“公民直选”还是“委任直选”尚未定论;此为修宪第二阶段。1992年12月第二届立委选举,民进党获得50席,成为第一大反对党,打破了长期以来国民党一党专制的局面。1994年5月2日至7月29日,召开“二次国大地四次临时会议”,决定总统由公民直选。1996年,台湾举行第一次总统直选,李登辉当选“总统”。

这三个阶段的修宪,将台湾的民主进一步推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选举体制。但同时,由于制度的缺陷,造成了后来的行政效率低下等不良后果。但是民主制度的完善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的,台湾的民主制度改革应当继续走下去。

2000年总统大选时国民党一次严重分裂,国民党提名时任副总统的连战参选,前台湾省长宋楚瑜则退党参选。选举过程中,宋楚瑜的选情原本被看好,但在国民党议员揭发兴票案丑闻后急转直下,选举结果最终陈水扁以39.3%的得票率当选总统,胜过第二名宋楚瑜的30%得票。国民党提名的连战更低于陈宋二人导致国民党支持者不满,进而再分裂为宋楚瑜的亲民党,并在选后多次在国民党党部门口发泄不满,导致市容瘫痪,附近学校学生停止上课。

陈水扁于5月20日就任第10任总统,实现中华民国首次政党轮替以及政权和平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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